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法律上讲,你应该是18周岁以上了,属于“成年的但不能对立生活的子女”,你的父母不承担法律义务提供你上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用及生活费用。在父母经济能力容许的范围内,可以与父母协商,请求他们给于一定的或全部的教育、生活费用。但是你不属于法律上讲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充其量是“相对不能独立生活的”。你可以好好学习争取奖学金贴补,兼职打工等。大学生应该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的。如果还有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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