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5日丈夫突然向我提出离婚,2013年7月13日,我的父母来我家调解,我丈夫对两位老人蛮横无理还摔摔打打,我的父母认为他有暴力倾向,就把我和孩子接走了,我们开始分居生活。分居期间丈夫对我和孩子不闻不问,也不给一分钱生活费。2013年11月4日,丈夫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我因感到离婚后生活没有保障,就不同意离婚,法院于12月4日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但是丈夫为了逼我离婚,把家里的门锁换了,让我无法回家。我虽然暂时住在父母家,但我和孩子所有的衣物及用品都在自己家,我找他要钥匙,他和他的家人坚决不给,还在电话里辱骂我,我该怎么才能拿回自己家的钥匙,法院没有判离,我们还是合法夫妻,他不让我回家的做法是否违法?我做妻子的权利如何维护?难当男女平等都是假的吗?如果离婚我能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