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我们村后的一座山被镇上的一个水泥厂看中,价格压得很低,400万,按人头算的话是1万/人的价格,而勘探费和其他的居然都达到了1200多万,农村都是靠山和田过日子,村里人不同意买卖合同,日前,县城的勘探人员来上山勘探,却带了400~500个警察特警来打压村民(都已经有过几次这样的情况了,且村民多为老幼者),村里人跟随上山,有个别村民超过了警察设立的警戒线,就以妨碍公务为由被抓到公安局,当中猫腻不得而知,请问律师,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该怎么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政府的做法显然是违规的,但是你们也要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像这种征地纠纷,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或者致电新闻媒体求助。涉及这种,一般村里应当开会投票决议,是否同意。根据我国《物权法》第46条至第52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土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