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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出租房猝死,公司是否有责任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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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广东深圳市]
[经济仲裁]
发表时间:2014-5-16 8:08:41

死在自己出租房,法医坚定猝死,公司是否有责任和理赔,该赔多少

律师解答
[北京市辖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由于劳动者是在出租房内猝死,不属于工作期间死亡,单位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医学鉴定,职工因职业病突发而猝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参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补偿;不构成工伤的,一般用人单位会给予员工家属慰问金等人道主义补偿。由于是在出租房内猝死的,可以向房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要求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房屋出租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相应安保义务,导致承租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可以免责。我国《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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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侵权责任法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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